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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合伙经营协议_合伙投资协议合同

发布时间:2024-07-02 17:24:40源自:http://www.yancollege.com作者:仰望免费范文阅读(0)

在当下社会,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想写协议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

合伙人(甲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住址:______

合伙人(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

住址:______

鉴于,双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营宗旨

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名称、范围、主要经营地址

1、经营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主要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经营项目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作项目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

1、合伙人平均每人出资__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作为租赁房屋、添置设备设施、门面装修及前期经营费用。

2、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各______为依据,按平均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____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原则上不吸收新合伙人合伙,特殊情况下吸收新合伙人,必须经所有原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5)一方合伙人违反国家法例法规对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6)合伙人退伙后,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1、合伙人共同选举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即法人代表)。

2、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财务会计师。

3、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财务出纳员。

4、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前台收银员。

5、合伙人共同商议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后实施;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由合伙人签署。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人有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负责人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如其业务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在本区域内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其他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一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2、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合伙事务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5)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或其财产份额出质(即作为担保、抵押)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执_____份。

4、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甲方):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

合伙人(乙方):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

2

甲方: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第一条合伙宗旨

秉承互利共赢、开诚布公、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原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经营本项目。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坐落于______号的______餐饮店,主要营业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三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甲乙双方各以总出资额______%方式出资。

「二」双方合伙的出资:前期初定装修、设备款¥_____元「大写:写:______ 」必须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首年房租双方各______元须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______交纳,以后的房租双方各自于每年的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______交纳「或由______餐饮店支出」。

「三」前期合伙出资「不含铺面租金」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_」。合伙期间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四」合伙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如果期限届满后双方无异议,本协议自动续延。

第四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按双方各______%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按双方各______%比例承担。

「三」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视企业经营规模扩大,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接纳新的入伙人,但须重新签订入伙协议。

「二」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______日通知另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合伙人因个人行为导致被公安机关拘捕或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当然退伙。

3、合伙人有营私舞弊、损害合伙利益的行为,经查证属实,可以将其除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合伙人退伙后,双方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须经另一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入伙协议。

第六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委托______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①以负责人名义签订铺面租赁合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及其它有关证照事务,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合伙债务;

⑤ ____________

第七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双方都有表决权。

「二」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以双方各______%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双方共有。

「三」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双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或者经另一方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伙;

②合伙期未满,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由双方共同进行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另一方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另一方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伙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其他条款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时间: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

3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

法人:______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饮,范围包括烟酒销售、棋牌等。

第四条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万圆整」,占总股份的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圆整」,占总股份的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圆整」,占总股份的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年__月_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圆整」。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餐饮合作经营协议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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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______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______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______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丙方: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4

甲方: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馆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餐饮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餐馆,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餐馆名字为: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面积: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馆,范围包括______销售。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以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元。乙方______以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______统一保管。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馆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利用合伙人自身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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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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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饮合伙经营协议5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第一条合伙宗旨: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_________个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对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第九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第八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4、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合伙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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