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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纠纷_赠与合同

发布时间:2024-11-22 14:29:13源自:http://www.yancollege.com作者:仰望免费范文阅读(0)

【精品】模板20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篇,欢迎大家分享。

1

甲方「赠与人」:

乙方「受赠人」:

甲乙双方就赠送________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爱国的古诗长篇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车辆行驶证、车辆合格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二、赠与物的交割:甲方将________车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交与乙方,并于当天配合乙方到_________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

三、乙方应在签字合同的一个星期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

四、该车需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由乙方办理,过户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该车自交车之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或因违法而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签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

合同编号:_________

赠与人: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受赠人:______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赠与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和价值。

名称:

数量:

质量:

价值:

赠与的财产属不动产的,该不动产所处的详细位置及状况:_____________。

第二条赠与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所附义务是:_________。

第四条赠与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指赠与物的__________。

第五条赠与财产的交付时间、地点及方式:___________。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________生效。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

3

甲方「赠与方」:_________「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赠与标的的状况:_________.「包括赠与标的的名称、数量、质量、所在地等」

2.赠与方的权利:_________.

3.赠与方的责任义务:_________.

4.赠与物交付的.时间、地点:_________.

5.乙方应于_________之间做出是否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否则,赠与不发生效力。

6.其它: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4

所谓附义务赠与,是指受赠人负一定给付义务的赠与。史尚宽先生指出,附义务赠与,谓以受赠人对于赠与人或第三人负有为一定给付债务为附款之赠与①。因此,附义务与一般的最大的不同就是受赠人负有一定给付义务。这一“给付义务”在我国民法学界均称之为“负担”,我国《合同法》第190条明确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在实践的生活中因为赠与关系的复杂性,对于附义务的存在着许多的争议。

一、概述

「一」相关概念的辨析

1.附义务赠与与附条件赠与。虽然附条件的概念是明确的,但因为在实际运用过程中的混乱,以至于附条件赠与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附条件赠与指的是条件在赠与人一方的附条件赠与。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附义务赠与和广义上的附条件赠与构成了种属关系,而与狭义上的附条件赠与是一种并列关系。有学者这样区分:“附条件所附条件不成就时,不生效,而在附义务中所附义务的履行与否并不影响的生效。②”可见这里的附条件赠与仅仅是指狭义的附条件赠与。

2.附义务赠与与目的性赠与。附义务赠与与目的性赠区别在于:第一,由于附义务赠与,在于使受赠人负有为一定给付之义务,因此如果其不履行义务,赠与人可以诉请履行或撤销赠与;反之,目的性赠与,受赠人之行为并非义务,因此如果受赠人不为符合该目的之行为,赠与人无法诉请履行,只能主张双方之缔约目的无法达成,构成缔约基础丧失,而依不当得利请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物。第二,义务是从赠与之财产中所为之给付,因此其给付通常是有财产价值之给付。反之,目的性赠与,受赠人所为之行为通常未必是财产上之给付。是以如果受赠人所应给付者与财产上之给付无关,而是劳务,则应属非义务,而是目的性赠与③。

「二」附义务的特征

的义务并非双务合同中双方均须履行的义务,大多数情况下只是对受赠人使用赠与物的一种限制,但受赠人的履行行为不包括或不应是向赠与人支付某种利益。

1.义务是的内容。所附的义务,是约定的受赠人应负的义务,是的一部分,而非另外一个附随于的从合同。但所附义务,并非赠与财产的.对价,两者之间不存在条件关系。

2.赠与所附义务是赠与履行后之义务。原则上赠与人履行其义务后,受赠人始有履行其负担的义务。但当事人约定先由受赠人履行其义务的,是否为赠与,则主要看该义务是否与赠与财产形成对价,如果形成对价,则不为。

3.受赠人的义务,可以是对赠与人本人的义务,也可以是对第三人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其义务的,不管是对赠与人的义务,还是对第三人的义务,赠与人有权要求其履行。

4.赠与所附义务,应当为有法律意义的义务。该种义务可以是作为的也可以是不作为的。

二、对“义务”的分析

「一」义务性质的辨析

上述叙述已经说明了附义务的的特征,但是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给予的无偿性”和“合同的单务性”是的本质特征。那么附义务赠与究竟是否因为其附加了一定的义务是否与其本质的特征相互违背呢?在此有必要阐释附义务中的“义务”。

对此问题学界存在着诸多的争议,有学者主张“附义务赠与仍为单务无偿合同”,认为“负担不是赠与的对价,赠与人不能以受赠人不履行负担为抗辩。原则上赠与人履行给付义务后,受赠人才发生履行其负担的义务④”,因此其单务无偿性质没有改变。史尚宽先生认为“无偿即不受任何对价,是否为无偿,应视主观决定之。纵令使相对人负担多少之义务,如其负担较其所取得之利益为微小,当事人不以为有对价之意义的,仍为赠与⑤”。

从学者的观点中,笔者认为学者们对于附义务的是中的一种是作出肯定的回答的,其无偿性的特征也得到了学者的肯定。但是参照国外先进立法,笔者却发现了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那就是各国在司法实践中却按照合同的双务性来解决附义务的。德国和日本即是如此。虽然如此,笔者仍赞同学者们的观点,即附义务的具有无偿单务性的特点,它是中的一种形式。合同以当事人是否有对价关系之债务为标准,可以区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各当事人互负对价关系的合同⑥。更确切地说,双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对于他方,互有债权债务而彼此给付为对价关系的法律行为⑦。也就是说,成立双务合同,须具备两个要件,一是当事人双方互有债权、债务;二是双方的债务必须成立对价关系。二者缺一不可,否则就是单务合同。尽管各国立法在制度的设计上突出了它的双务性特征,但笔者认为这是为了实践中操作的便利性,与理论中形成的观点没有直接的矛盾和冲突。更深入的研究我们发现,在各国立法中,附义务的的所谓的“双务性”与真正的双务合同存在着本质的区别:附义务赠与人没有同时履行抗辩权,而仅仅能在自己履行后以受赠人不履行约定义务为由撤销赠与。

笔者认为,这种的义务的主要作用与双务合同的义务其所起到的法律意义是不一致的,此处“义务”是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赠与人任意撤销权的行使,加重了赠与人对赠与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从而实现了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利益的公平。

「二」“义务”的效力排除

义务内容是内容的一部分,它的效力将直接影响附义务本身的效力。所以并不是所有附加的义务都能够成为附加的内容。

第一,义务不应当是法定义务。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之间是并列的关系,当赠与人将法定的义务作为中的义务加以约定时,笔者认为,这种义务的约定等于没有约定。笔者认为此时的其余部分继续有效,即为一般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或者变更其义务的内容。.CoM

第二,义务内容应当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利益或者违背公序良俗。虽然中的附加义务与其他合同中的义务有所区别,但是义务的内容本身应当与其他义务一样,遵循法律适当的规制。如果义务的内容损害到社会公共利益,第三人利益或者有违公序良俗,则义务的内容应当是无效的。那么此时如何判定的效力呢?我们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所附之义务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序良俗,足以导致整个合同亦有违法之嫌者,无论其所附义务在性质上属于停止条件抑或解除条件,自始无效。如果违反公序良俗之义务尚未足以至整个违法时,依《德国民法通说》“于附停止条件之情形,由于停止条件系合同不可分离之部分,故该不法义务将使整个合同不生效力。而于解除条件之情形,因解除条件具有不同功能”,故“合同虽部分无效,但是除去该部分亦可处理者,其他部分有效”之规定得以适用⑧。

第三,义务应当在合同形成之时可以履行。当生效之后,发生义务不能履行之时则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但是如果在合同成立的过程中就发生了义务不能履行的情节呢?笔者认为,此时合同无效。

三、附义务的履行

附义务相比较其他,具有其独特的复杂性。笔者参照学者们的研究成果,发现在附履行过程中,存在着两个问题:一是受赠人如何履行其所承担的义务;二是受赠人的利益在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时如何得到保护?

「一」受赠人应当如何履行所附义务

从附义务的特征中,可以得出受赠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不构成合同的对价。一般而言,中义务较之本身的财产价值是很微小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而言,受赠人履行义务当然以赠与的财产价值为限。一旦所附的义务超过了赠与财产本身,其的性质已经发生了变化,也就不再是了。所以当超过财产价值限度时,受赠人可以拒绝履行超过部分的义务,当义务不可分时,受赠人可以拒绝履行,此时的合同应当是无效的。

「二」受赠人的利益在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时如何得到保护

中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要求赠与人返还财产。这是赠与人依法保障自己权利的方式。但是如果受赠人依约履行了义务,而赠与人却拒绝履行给付义务时,受赠人的利益如何得到保障呢?学者们认为,赠与应当先履行赠与,然后受赠人才有履行义务的可能性。但是在实践中情形千变万化,作为无偿合同,其本身具有着诸多的道德因素在内,如果强调必须先给付财产再履行义务,对赠与人而言,非常容易影响其积极性。

笔者认为英美法系国家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英美法系“允诺禁反言”成功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允诺禁反言是指:“于适当之个案或者情况下,使赠与人允诺或无偿之允诺生拘束力,而得加以强制执行之原则”。⑨该规则是基于信赖而产生的,成为非正式合同得到强制履行的基础。由此,在附义务赠与契合同的情况下,受赠人因此信赖而履行了约定义务。尽管这样的义务似乎不构成对价,但赠与人仍然要求履行其财产给付义务。这样就把问题解决的方式提高到了法律精神的层面,不但在解决这个问题上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在解决其他法律问题时,方法本身也具有借鉴意义。

当受赠人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之后,赠与人不履行约定的赠与义务时,此时就可将此单独作为一个问题解决。笔者认为赠与人此时可以行使其法定撤销权,但是受赠人可以就因为相信允诺人的允诺而产生的信赖利益遭受的损失要求赠与人赔偿,尤其是受赠人为此蒙受了较大的损失而赠与人却因此获利的情形。

注释:

①史尚宽.债法各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xx.138.

②费安玲.委托、赠与、行纪、居间合同实务指南.北京:知识产权出版.20xx.178.

③黄立.民法债编各论「上」.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xx.180.

④郭明瑞,王轶.合同法新论·分则.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65.

⑤史尚宽.债法各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xx.5.

⑥黄立.民法债编各论「上册」.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xx.179.

⑦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3册」.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136.

⑧赵守东,徐旭.附负担性质辨析.边疆经济与文化.20xx「4」.35.

⑨杨桢.英美契约法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xx.4.

5

赠与者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受赠者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就赠与事宜缔结契约如下:

第一条 甲方于乙方届至第二条所列的期限时,赠与乙方______________出版社出版的大英百科全书____套。

第二条 本赠与契约因乙方结婚期限的届至而生效。

第三条 乙方结婚时,甲方应于一个月内购得______________出版社出版的.大英百科全书____套赠与乙方。

第四条 甲方于乙方尚未届至第二条所列的期限前死亡时,本契约即告失效。

第五条 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赠与人「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赠人「乙方」: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6

赠与人能否任意撤销?当事人之间签订了后,可能会存在因种种原因不想赠与或赠与给他人后想要回赠与物的情形,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撤销要从的性质、的种类以及中赠与人享有撤销权知识来分析。

中队述职报告

一、的性质

所谓,是指当事人一方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方的意思表示,经他人接受而生效的协议。其中,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方的当事人成为赠与人,受领财产的一方当事人成为受赠人。

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有名合同、不要式合同,均无争议。理论界争议较大的是: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目前占主流的观点认为是诺成合同。

诺成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即一旦缔约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仅有当事人的合意,合同尚不能成立,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或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合同关系。实践中,大多数合同均为诺成合同,实践合同仅限于法律规定的少数合同,如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二者成立的要件不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除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和生效。同其他合同一样,经过要约与承诺,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故为诺成性合同。

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二、的种类

1、普通。

2、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的。

3、经过公正的。有的不仅以书面形式订立,而且还由公证机关进行了合法有效地的`证明。

三、中赠与人享有撤销权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关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的规定,这就意味着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的和经过公正的之外的普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撤销权的设定在于平衡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于确定为诺成合同,则相应的加强了对受赠人的保护和对赠与人的约束,又因系无偿合同,如果对赠与人与受赠人给予同等保护,则会加重赠与人的负担。因此从利益衡量角度出发,赋予赠与人相应的撤销权,以减轻赠与人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成立生效后,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任意地撤销赠与,具有单方的任意性。

四、赠与物交付后,赠与人是否也可以任意地撤销合同?

赠与物的交付标志着予以履行,赠与物交付后,即表明赠与人履行了赠与义务,受赠人受领了赠与物,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双方之间的赠与权利义务随之终止。根据诚信原则和维护社会生活的稳定性的要求,赠与人不能反悔,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物。但由于是赠与人将财物无偿赠与他人,赠与人具有善意性,为保护该善意性和防止受赠人利用其特殊的地位对赠与人的有关利益实施恶意的侵害。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7

房屋赠与的前提是被赠与的房屋是出赠房屋人的业主或产权拥有者。房屋赠与生效的前提是屋主自愿将房屋赠给收益者,而不是收到要挟或者胁迫,如果是在要挟或者说被胁迫的情况把房屋权给受益者,是不被法律允许的。房屋比较特殊是一种单务合同,也是无偿合同和实践性合同,需要实际交付才算生效。

赠与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赠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赠与乙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达成赠与协议如下:

第一条 不动产的坐落位置及其他自然情况本合同所指不动产位置于:其他自然情况,如面积、户型、建筑时间等等:

第二条 赠与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赠与人的权利

1、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于乙方前,甲方有权使用该不动产或将其出租给

第三人且有权获取因出租该不动产而产生的收益;

2、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乙方在合同生效且接受赠与的同时履行一定的义务「如:扶养甲方夫妻」;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

「2」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

「二」赠与人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转移不动产所有权于乙方;

2、附义务赠与中,赠与财产有瑕疵的',应在附义务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3、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合同所指不动产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条 受赠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受赠人的权利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依法取得合同项下不动产的所有权。

「二」受赠人的义务

1、若附义务,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所附义务。

2、甲方依合同约定撤销赠与时,乙方应向甲方返还不动产。

第四条 赠与标的登记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共同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8

甲方(赠与方): 身份证号:

乙方(受赠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公司的股份赠与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赠与份额及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公司 %的股权计 (大写: )元出资额赠与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赠上述股份。

2、甲方以无偿的方式赠与上述股份给乙方,并由乙方任公司的 职位。

二、双方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所增与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赠与其股份后,其在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赠与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公司章程及本合同规定,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三、盈亏分担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即召集股东会,经股东会决议同意赠与后,乙方即成为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四、费用承担

本公司规定的股份赠与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六、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方各执壹份, 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日期:

9

第十一章

第一百八十五条 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条 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一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范本

赠与人:___________ 受赠人: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不动产行为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赠与财产

赠与人将其所有的_________「写明标的物」赠送给受赠人,其所有权证明为:_________「写明证明赠与人所有权的证据名称」

第二条 赠与财产的状况

名称:_________数量:_________质量:_________价值:_________位置:_________

第三条 赠与目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赠与财产的交付

赠与人会同受赠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写明具体的不动产产权登记机关名称」进行赠与的不动产移转登记及转让手续。

第五条 手续办理

受赠人应在_________「写明具体的期间」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

第六条 权利保证

赠与人确认本件赠与不动产土地及房屋,在赠与前并无积欠税金,倘有赠与人应负责缴清。

第七条 费用负担

受赠人无须向赠与人支付任何费用,但与移交上述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受赠人负担。

第八条 赠与的撤销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不适用前款。

第九条 赠与物的交付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十条 赠与物的损毁

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赠与物的瑕疵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赠与的撤销

1、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约定的义务;

「4」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并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

「5」_________.

2、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

10

甲方(赠与人):xx,男,现住山西省长治市,身份证号为14243xxxxxx50315;

乙方(受赠人):xx,男,现住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号,身份证号为140xxxxx734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赠送乙方别克商务轿车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别克商务轿车壹辆赠送给乙方;车辆的`车牌号为晋dq4444,车辆颜色为灰色,发动机号为xxxxxxxx,车架号为xxxxxxxxxxxxxx。

二、自甲乙双方签字时起进行车辆交割手续,合同生效以前车辆的债权债务及违法行为由甲方承担,合同生效以后车辆的债权债务及违法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配合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中赠予的别克商务轿车自双方签字时在太原迎泽区交割,并在20xx年5月1日办理完过户手续。

三、合同生效后,甲方需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并于20xx年5月1日前办理完毕,过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时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

11

甲方「赠与人」:

证件号码: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受赠人」:

证件号码:

住所:

联系方式:

共有人:

证件号码:

住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系 关系,甲方自愿将共同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其坐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产权证号 的房屋一套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

二、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同时,甲方承诺所赠房屋不存在权属纠纷,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将来此房产所涉纠纷均与乙方无关。

三、甲方声明该赠与的房屋只归乙方个人所有,不受乙方婚姻家庭状态影响。

四、甲方于 年 月 日将赠与的房屋交付乙方「包括购房合同、交款手续,房屋产权证及钥匙等」,由 方于 年 月 日到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相关税费由 方承担。

五、乙方受赠房屋须用于合法的生活和投资经营行为,并遵守公认的道德规范,否则甲方有依法收回赠与物的权利。

六、乙方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情形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可依法撤销该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约定的义务。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八、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所需,可以将本协议于 「时间」到 公证处公证。

有限空间应急演练总结

十、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公证处留存壹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壹份,各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2

范本,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下面就是为大家带来的汽车无偿范本,请看:汽车无偿范本【1】甲方「赠与人」:215;「写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赠人」:215;「写明姓名、住址」甲乙双方就赠送215;汽车「应写明该汽车的具体信息、在什么位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39;215;汽车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购买该汽车时的.发票等」

二、赠与物的交割「写明交割的条件,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交割,办理什么手续等等」。

三、乙方应在215;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也可以约定其他条件」。

四、本合同自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215;「签字、盖章」乙方:215;「签字、盖章」年215;月215;日汽车无偿范本【2】甲方「赠与人」:____________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就赠送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__________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车辆行驶证、车辆合格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二、赠与物的交割:甲方将________商务车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交与乙方,并于当天配合乙方到长沙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

三、乙方应在签字合同的一个星期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

四、该车需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由乙方办理,过户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该车自交车之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或因违法而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3

赠与人:___,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证住址:XX市XX区路___段___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受赠人:___,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三日出生,身份证住址:XX市XX区路___段___号___栋3单元39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X,系赠与人的配偶。

赠与人______系坐落在XX区___街___号___栋___单元___层___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档案保管号:权_____ 〕这套房屋的'产权所有人之一「上述房屋系我与受赠人共同财产,无其他共有人」,现赠与人经慎重考虑,与受赠人就赠与房屋一事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赠与人___自愿将上述房屋中属于自己的一半产权赠与给受赠人___个人所有。

二、 受赠人___完全同意接受赠与人___赠与的上述财产。

三、赠与人___赠与的上述房屋四界、面积均以XX市房屋产权监理处核准为准。

四、本合同经赠与人签名、捺指印,受赠人签名、捺指印,__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五、办理公证后,赠与人与受赠人应在三个月内到XX市房屋产权监理处办理上述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赠与人、受赠人各持一份,______公证处存留一份,三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赠与人:______受赠人:______

XX年XX月X日

14

1.格式

甲方(赠与人):×××(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赠送×××(赠与的标的物,如赠与微机一台,应写明“浪潮386型微机一台”,如其他物品,也应写明该赠与物是什么、在什么位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赠与微机应有购买该微机的发票等)

二、赠与物的交割

(写明交割的条件,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交割,办理什么手续等等)。

三、乙方应在×××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也可以约定其他条件)。

四、本合同自××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2.说明

是指赠与方将自己所有的物品、现金或者某种权利赠送给他人的行为。通常是单务合同,即合同生效后,赠与方负有将赠与物交给受赠人的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受赠方享有领取赠与物的权利而不承担义务。赠与也可以附条件,即赠与一方要求受赠方履行某种义务,受赠方不履行义务赠与方有权撤销赠与。但这种条件一般是与赠与人的利益无关的条件,而不是要求有偿地赠送。如果将某种物送给他人并要求给付一定的金钱就不是赠与关系。因此,附条件的赠与仍然是单务行为。签订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赠与标的必须是赠与人所有的或者赠与人有权处理的财产或者某种权利,赠与人不能把不履于自己或者自己无权处理的财产和权利赠送他人,否则,构成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赠与标的可以是物,可以是货币(包括外国货币),也可以是有价证券、某种权利。例如专利权人可以将专利权赠与他人,房屋所有人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等。

(2)权利转移涉及到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合同中订立清楚。例如,赠与房屋合同就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没有办理手续的,其转让无效。

(3)合同中要写清楚赠与人有权处理赠与财产的证明文件,确保赠与行为的合法有效。

15

赠与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受赠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赠与标的物

甲方自愿将其所有____________的赠与乙方。

第二条合同生效时间

此合同于____________时生效,届时____________移转乙方所有。

第三条赠与标的物的交付时间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付于乙方。

第四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五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提供所赠____________,乙方可限期提供;逾期仍未提供的`,乙方可向甲方请求交付相当于合同所指____________价值的货币。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16

赠与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赠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将其下房屋无偿赠与乙方。

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房屋赠与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其房屋无偿赠与给乙方,房屋归乙方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

二、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产证编号为:

房屋全部产权人: ,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该房屋所有权及使用权、相关权益和责任即一并赠与乙方。

三、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日内应当协助为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因房屋过户产生的公证费、税费、手续费等费用由 承担。

四、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此房屋抵押、转卖或出租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甲方有权撤回赠与。

五、赠与的撤销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甲方或者甲方的.近亲属;

2.对甲方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因乙方的违法行为致使甲方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甲方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并要求乙方返还赠与的财产;

4.不履行赠与协议约定的义务。

甲方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六、甲乙双方在协议履行本协议中若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平等的态度,积极协商处理。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

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

其中甲方留执一份,乙方留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17

甲方「赠与人」:

乙方「受赠人」:

为稳定公司管理人员队伍,公司愿将所属的县城锦秀苑7#楼四单元 室赠与乙方居住,经双方协商签定以下合同。

一、房屋产权

「1」本合同签定后,乙方取得该房屋的使用权,但产权仍归甲方所有。

「2」乙方自进厂之日算起,在甲方工作满15年,由甲方将该房屋产权过户给乙方。

二、乙方履行的义务

「1」房屋赠住后,屋内装璜、维修由乙方自行负责,但不得随意更改房屋结构。

「2」该房屋不得出租、抵押、转借或用作其它,只能由本人及其家人居住,也可闲置。

「3」入住后,每年采暖费、物业费等由乙方自理。房屋三、过户条件及违约责任

「1」如乙方在甲方工作不满15年而自行离厂者,属于自动放弃产权,必须将房屋完好交于甲方,甲方不做任何补偿「包括室内装璜在内」。

「2」在房屋产权过户前,由于乙方原因被甲方辞退或者开除「如:泄露公司机密,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进取心不强,工作不卖力,危害公司利益等」,甲方可撤消,收回房屋,且不承担任何补偿「包括室内装璜」。

「3」因甲方原因需裁减乙方「如:停产、转产、行业限制等」,乙方自进厂之日算起,到离厂日期为 止,按15年工作为限,所差年限:

由乙方向甲方交纳一定数额的补偿金后,房屋产权归属乙方。补偿办法为每差1年补1万元,「例如:进厂工作10年,离厂时差5年期限,则补5万元」。

「4」如出现合同第二条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视为乙方自动放弃产权。

「5」正常情况下,甲方不得裁减乙方,确实需要裁减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甲方必须保证赠与乙方的房屋不受他人的合法追索,以保障乙方的受赠权益。

四、其他

「1」望甲、乙双方本着互信、互惠的原则,为公司和个人的利益着想,用踏实勤奋的.工作精神来维护本合同的履行。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可做出补充规定。

五、乙方工作年限的确定

乙方进厂日期: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满15年。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8

一、的内容要具体明确;

二、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若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生效条件

1、赠与人与受赠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3、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20xx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范本

甲方:证件号:

乙方:证件号:

甲方自愿将其下房无偿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房屋赠与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无偿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房屋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为室厅。

「二」房屋为号室

该房屋所有权及使用权、相关权益和责任即一并赠与乙方。

第二条:甲方在取得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后,在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积极协助办理。

第三条:甲方在没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此房屋抵押、转卖或出租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如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赠与房产的,甲方应如数补偿或退还乙方代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所有税费。

第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六条:甲方赠与乙方房屋,本协议在双方签订经公证处公证后不可撤销。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协议履行本协议中若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平等的态度,积极协商处理。

第八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后到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其中甲方留执一份,乙方留执一份,公证处留执一份。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19

「一」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订立合同。口头形式优点是简便易行,广泛存在于日常生活中,缺点是发生纠纷时难以取证。尤其是具有无偿性特点,法律又允许一般赠与中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前可撤销赠与,那么对赠与人就更难有约束力了,因此,口头形式多用于小金额赠与。

「二」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赠与人以书面文字表达赠与内容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形式。书面形式具有证据法上的效力,而且还有实体法上的效力,因此,贵重物品或数额较大的赠与,最好采用书面形式。

「三」公证形式

公证形式是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所订立的一种合同形式。公证形式的效力优于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只要一经公证,就对赠与人产生法律上的强制赠与性,即合同公证后,如果赠与人反悔,不愿交付财产的',根据合同法188条规定,受赠人可依法要求赠与人交付。

「四」登记形式

登记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将合同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登记的方式转移赠与财产而订立的。某些特殊的赠与财产,比如不动产赠与、一些注册动产的赠与,其转移按法律规定必须经过登记。

赠与合同20

甲方(赠与人):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父子关系,由于甲方年事已高,为方便乙方照顾甲方生活起居,故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中_________间赠予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予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所述房屋赠予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

(二)赠予房屋得土地使用证证号为:_________;

(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_________;

若该房屋有土地使用权则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得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予,该房屋得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予。

第二条:甲方自建房屋得所有费用由甲方单独承担,现经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其上房_________间赠予乙方。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

第三条:甲方赠予乙方所述房屋得行为,是甲、乙双方得真实意愿,该赠予行为不可撤销,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由此造成得全部经济损失。

甲方(赠与人):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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